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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19章 鸿臚寺奇案
    虽然包拯不可能加入赵元儼的王党,但借力肯定是要借的。
    所以,註定了这丁忧之行完不成。
    而现在,包拯又有什么事情呢?
    包拯说本来要丁忧,现在丁不成了,应该是要留下了?
    包拯继续:“最近发生了一件说重不重,说不重也非常重的命案。”
    “因为实在是没人查得到原因,所以朝臣们根据《少年包青天》想起了我。”
    包拯苦笑。
    说实话,他刚当官时,一上手,就是提点刑狱,检查冤狱的。
    大理评事基本上就等於是提刑官,只是提刑官是主动行走,大理评事是被动接任务。
    在这个时代,就算不怎么会断案,只要当官的有良心,能够查清楚的冤案和错案就不会少。
    何况包拯本人很聪明,而且因为父亲是做官的,从小跟著走过很多地方,见多识广。
    加上专门在这方面进行学习,所以判案的確是很厉害的。
    但很厉害是很厉害,眼下,包拯却遇到一个查不清楚的案子。
    章旷:“什么案子?我可不会查案。”
    包拯笑了:“你不会查案?自古以来从来没有人把查案的逻辑写的那么清楚过,从来没有人能把案子的蛛丝马跡还原的如此清楚。你能写出《少年包————青天》说自己不会查案?”
    写?写和真查案能一样吗?
    那玩意儿写是预设答案,然后去找这个答案需要的条件,然后把这些条件分別拆分开,塞在文章的其他地方。
    查案就像是一张纸被分成二十个纸条,藏在了一栋楼里,去找这二十个纸条,拼出最终答案。
    而写推理小说,就像是把一张纸分成二十个纸条,去藏在一栋楼里。
    这压根就不是同一件事情。
    再说————《少年包青天》他本来也不是我写的啊,最多算文字化,润色了一下。
    只是,第一次有人写出这么长的故事,大家都震惊於章旷的巧思,被震住了。
    所以都觉得章旷查案应该比谁都厉害。
    但,章旷不是官,查案时,朝臣不会让章旷去。
    他们找包拯,包拯找到了章旷。
    包拯苦笑:“这次案件十分诡异,我连一丁点头绪都没有。”
    “如果查不出这个案子,朝臣肯定会反对我到开封府。”
    “那之前说好的事情,就只能作罢了。”
    包拯本来辞官之前,距离府尹这个职位就还差一步。
    现在丁忧一半,直接復职不说还晋升一品。
    晋升一品不说,还是从边关到首都!
    这是什么?
    这是贫困县的县令直接提拔为首都府尹。
    如果这最后一步考验走不通,又怎么可能让有些朝臣鬆口?
    章旷沉思了起来。
    其实,一个范仲淹在这里,已经给自己不少方便了。
    但,自己要从应天往开封府走,需要保驾护航,否则隨便几个小麻烦,就能让自己的计划搁浅,那还怎么做?
    包拯必须要上位开封府尹。
    没有那句开封有个包青天,铁面无私辨忠奸”,自己的计划执行不下去一点。
    “要去东京吗?”
    包拯点头:“东京,鸿臚寺,中央客馆。”
    鸿臚寺?章旷甚至感觉这是赵清灵的一次陷阱。
    怎么会刚好在鸿臚寺发生问题,被包拯找上门让自己过去?
    赵清灵就住在鸿臚寺吧?
    章旷:“和公主有关係吗?”
    如今公主正在等封的事情,包拯既然在鸿臚寺查案,他当然应该知道。
    包拯思索了一下:“真有,公主就住在中央客馆,能没关係么。”
    “但並不是公主被怀疑是杀人者,死者是自杀。”
    章旷:“自杀?自杀有什么好查的。”
    包拯:“到了就知道了————”
    章旷思考了一下,《少年包青天》完结这个时间,自己要去东京。
    而且是中央客馆。
    而且卫国长公主赵清灵还在这儿。
    这是个麻烦事啊。
    自己本来专门出来躲在了漩涡之外,结果等暴风雨来临的前一秒,自己又要专门回去?
    最搞笑的事暴风旋涡还是自己搞出来的。
    可是,包拯如果不能顺利上位的话,未来的事情就麻烦了。
    章旷:“好,那就去查。”
    “查案?”司马光冒出头来。
    章旷:“?”
    “你怎么在这儿偷听。”
    司马光拍胸脯:“我纯路过!”然后用极度八卦的表情:“老师,我能跟著去吗?”
    章旷思索了一下,看看也行。
    司马光这小子,一个典型的会写作且写作极好的但没有史家操守的政治佬。
    如果说太史公司马迁的黑点是春秋笔法,是把卫霍的功绩简写成一段话,而把李广不存在的功绩吹嘘了一整片文章的话。
    那司马光就不一样了。
    司马光是有过编歷史,选写歷史,双標歷史等多重黑料的。
    他不只是以史参政,他还写过野史。
    没错,司马光是歷史上唯一一个既写过正史又写过野史的史家。
    一般认为受到皇家僱佣,联合查验写作的《资治通鑑》是歷史上的一部巨著,虽然其中不乏有他不守史家规矩而动过的史料,但毫无疑问资治通鑑是正史,而且是正史中的代表性巨作。
    而司马光除了官修史书之外还写过一本《速水记闻》,记录960—1070这一百一十年宋初的歷史。
    准確的说是语录体故事大全,一般作为歷史材料补充宋史。
    但这一本,是野史。
    不被承认,其中有很多造假的东西。
    比如,宋史宋会要等官方文件中,没有任何一本记录过狄青是少年时犯法作刺配的,都只写了在河东京畿等地招募的士兵脸上会刺字表示接受指挥。
    那为什么后世都骂狄青是贼配军?
    因为这是司马光在《涑水记闻》里写的。
    所以,司马光这傢伙参与政治的愿望太高涨了。
    而且他的特点又是写作。
    这就不得不让章旷想起了后世的一个名词学新闻学的”。
    当然,司马光还是有操守的,他只是有时候发挥一下想像力,根据事实依据来推测,然后当做史料写下来。
    不像后世学新闻学的,生编。
    这傢伙在自己的学校里,章旷已经观察他好久了。
    他很聪明,但还没有歷史上那样不讲道德,但依旧不是谁可以用规矩约束的。
    最关键是,这傢伙喜欢拍马屁。
    这就让章旷犯难了。
    明明是个人才,却不好培养,这就是很多时候上位者面临的最大问题吧。
    所以,让司马光当一个小说家?
    他不是愿意写吗?就让他写?
    而且司马光今天办了一期採访黑板报,堪称人类歷史上第一份报纸。
    既然他有这个行动力,那就让他成为未来报纸的主编?
    只是他才十四岁,带他去看可能的凶案现场”?
    章旷最终还是决定:“好。”
    司马光可太兴奋了。
    跟老师和包拯,去查案!
    这个案子自己不把他写出花来,自己都不配再碰笔!
    司马光打定了主意。
    如果不够精彩,编都要编的精彩。
    只是,司马光没想到,这件案子的悬疑,实在是太悬疑了。
    鸿臚寺,中央客馆。
    大理国四名使者,死在饭桌上。
    房间里刚刚祭祀过观音菩萨。
    而且是很郑重的祭祀,不是隨意插一炷香那种。
    这种行为对於大理人来说几乎等於中原人焚香沐浴。
    然后,这四名使者坐在一座丰盛的酒席四方,开始酒宴。
    菜,几乎没有动。
    四人分作,分別手握一根俱那卫,啃食俱那卫的树皮,四人依旧保留著死的时候的神色,十分的兴奋,面目夸张,皮肤泛红而死。
    当然了,现在只能看到灰白的尸体和苍蝇了。
    死的时候面目夸张兴奋,皮肤泛红,那是包拯告诉章旷的。
    章旷看著四根树枝:“俱那卫————叶似竹而非竹,夹竹桃。”
    这四个大理使者,聚在一起,焚香沐浴之后,十分虔诚的兴奋的吃夹竹桃树皮自杀?!
    难怪————看了的人都不觉得这是自杀。
    谁要自杀的时候做一桌子好酒好菜?
    就算是仪式感,但酒菜几乎没动,根本不符合逻辑!
    但凡有查案经验,见过真正的自杀场景的人,都会知道这不是自杀。
    司马光兴奋的记载这一切。
    奇案啊!
    正在三人观察时,有人过来密报。
    包拯听完后脸色一变。
    人走之后,包拯立刻跟章旷说:“中央客馆里传出一种传言,说公主修道,住在隔壁院落的大理国使者信佛,公主不喜,暗下毒手,诅咒大理国使者。”
    章旷听完后思索了一下:“这是冲我来的。”
    就是因为章旷来了,才有了这个传言。
    “这个不用管。”章旷:“先去问一下知情者,中央客馆所有认识他们的人,都要问。”
    包拯:“集中起来问?”
    章旷摆头:“不,我们一一拜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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