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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十国侠影 作者:佚名
    第411章 我偏要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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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伸出那只晶莹剔透的手,將三封质地极好的信函,轻轻放在宋当归那只满是泥血的手心里。
    “第一封,白皮金漆。送去嵩山少林寺,务必亲手交到苦何住持手里。这事关乎天下大局,也关乎你往后能不能活出个人样。”
    她指尖微移,点在第二封红皮金漆的信上:“这封红的,给乾封县令姜端。嵩山路远,姜端看了信,就是你赶路的帮手。”
    “至於这最后一封……”
    少女指尖滑过一封没有任何封漆的素麵信封:“到了少林寺,递了白信之后,留给你自己看。切记,在此之前,绝不能打开。”
    宋当归刚挨了连番毒打,头昏脑涨。
    他只是木然点头,將信和那锭金子死死攥在手里。
    “仙姑,乾封县……”
    宋当归刚想问个明白,一抬头。
    风卷枯叶。
    面前的泥水地里空空如也。
    少女不见了。
    只留下一缕若有若无的清香,隨后被浓烈的血腥气迅速吞噬。
    宋当归愣了许久,他顾不上看一眼泥水里疼昏过去的凌展云,將三封信和金子胡乱塞进贴肉的胸口,捡起那把生锈的铁剪刀,拖著那条被小师妹刺伤的断腿,一点点往山下爬。
    雨,越下越大。
    冰冷的雨水顺著乱发流进脖颈,流进那些翻卷的皮肉里。
    太疼了,也太累了。
    老掌门死后,这短短几天的变故,比他前二十年加起来都多,肋骨断了,手指废了,连心都在小师妹的咒骂和大师兄的冷眼旁观中,碎得乾乾净净。
    “不跑了。”
    他顺著泥泞的山坡滚下,直挺挺躺在一处杂草丛生的凹坑里,雨水打在脸上。
    什么送信,什么金子,他全都不在乎了,就这么死在泰山的烂泥里,倒也乾净。
    头顶的山道上,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和刀剑出鞘的碰撞声。
    “快找!盟主有令,活要见人死要见尸!不能放过!”
    几名穿著重甲的兵卒和巡山弟子,举著火把从他上方几尺的地方匆匆走过。
    宋当归没有躲藏,他就那么死鱼般睁著眼,看著火光在头顶晃动。
    搜山的人骂骂咧咧走了过去,竟没有一人往这杂草坑里多看一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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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色彻底黑透。
    大雨倾盆。
    宋当归任由泥水淹没半个身子,闭著眼等死。
    “大头,那边有动静没?这鬼天气,真他娘的受罪!”
    “別废话!抓不到那个叫宋当归的贱骨头,咱们这批留下来的杂役明天连饭都没得吃!”
    张大头,王二狗。
    宋当归眼皮微颤。
    以前没少抢他残羹冷炙的人。
    没想到……真是没想到,他们居然还能记著自己的名字。
    张大头一脚踩空,滑到凹坑边缘。
    四目相对。
    借著微弱的天光,张大头看清了坑里那个浑身是泥的血人。
    “二狗!快过来!”
    张大头惊喜尖叫:“在这儿!那个烧火的在这儿!”
    宋当归灰败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微光。他看著两张熟悉的面孔,乾裂的嘴唇微动,想说些求救的话,可话到嘴边却无论如何没有力气说出口了,只是眼巴巴的望著他们,想来想去,自己还有那锭金子,兴许他们能看到金子的份上,给自己挖个坑埋了。
    以为同是天涯沦落人,总能帮一把。
    王二狗一把揪住宋当归的头髮,將他半提起来:“烧火的,只要拿你这颗脑袋回去领赏,老子明天就能穿上江北盟的黄皮子!”
    王二狗准备拔出腰间的剔骨刀。
    宋当归胸口的衣服破开了。
    “咕嚕。”
    那锭黄澄澄的赤金,滚落出来,砸在青石板上,发出一声脆响。
    十两赤金。
    张大头和王二狗的眼睛瞬间直了,呼吸粗重得嚇人,那是底层泥腿子看到改变命运的筹码时,最原始的贪婪。
    “这贱种哪来这么多金子?”
    张大头猛地咽了口唾沫,一把推开王二狗,伸手去抢。
    “这是我先看到的!”
    王二狗一刀柄砸在张大头手背上。
    两人直接在宋当归身上扭打起来,一边打一边破口大骂。
    宋当归躺在他们脚下,任由他们踩踏自己的身体,任由他们瓜分那买命的金子。
    心里只有悲凉。
    冷透骨髓的悲凉。
    “別打了!”
    张大头气喘吁吁摁住王二狗:“平分!五两金子,足够咱们哥俩在县城里过几年神仙日子!”
    王二狗停了手,擦了把嘴角的血,嘿嘿淫笑:“拿去乾封县,找最水灵的窑姐包下来!”
    “那可不!这几天山上那些有点姿色的女弟子,早被大人们玩了个遍,有些连骨头渣子都没剩,那惨样……”张大头冷笑:“咱们这就拿钱下山快活去!”
    女弟子。
    这三个字,像是一把烧红的钢针,狠狠刺入宋当归的脑海。
    他想到了小师妹霜迟。
    想到了她声嘶力竭的哭喊,想到了她满身的伤痕,想到了那已经被扬了的骨灰。
    这世道,凭什么好人全死了,这些烂到骨子里的蛆虫却能拿著金子寻欢作乐?
    可越想越是悲凉,这世道如此,人能改变什么?
    算了……
    师兄弟一场,帮会他们一把吧。
    宋当归死死咬著牙,凝视著地上那三封沾著泥水的信,把心一横。
    “拿金子去买窑姐……没意思……”
    宋当归嗓音沙哑,因为漏风,声音像鬼泣:“你们……去嵩山少林寺……替我把那封白信送到,会有比这多百倍的金子……我只想死在这儿。”
    两人愣了一下,隨即爆发出震天的狂笑。
    “百倍的金子?就凭你这烧火的烂泥?”
    张大头一脚踹在宋当归的断腿上:“贱骨头死到临头还敢誆骗老子!”
    王二狗笑得喘不过气,直接解开裤腰带。
    “尝尝老子赏你的金汁!还送信,去阴曹地府给阎王爷送去吧!”
    宋当归被呛得剧烈咳嗽,眼泪夺眶而出。
    他哭了。
    不是因为疼。
    是因为他终於认清了一个道理。
    你对人掏心掏肺,人家只会觉得你好欺负,上来踩死你。
    世道不讲理。
    他在泥水里摸索著,再次捡起了那把生锈的大铁剪刀。
    张大头还在狂笑。
    完全没注意到宋当归眼底那一抹不顾一切的疯狂。
    “笑啊……你们笑啊……”
    宋当归忍著浑身的剧痛,猛地暴起,双手紧紧握著剪刀,用尽全身的力气,狠狠扎进了张大头的大腿內侧!
    “啊——!”
    鲜血瞬间喷涌,混著雨水流满一地。
    王二狗被嚇傻了,刚要拔刀,宋当归已经扑了上去。
    没有招式,没有內力,只有最纯粹的求生欲和恨意。
    拔出剪刀,反手刺进王二狗的肚子。
    拔出,再刺。
    拔出,再刺!
    血肉被铁锈撕裂的声音,在雨夜中格外清晰,宋当归浑身颤抖,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半分停滯。
    “是你们逼我的!是你们逼我的!”
    温热的鲜血溅满了他那张怯懦了半辈子的脸,那双躲闪的眼睛里,终於生出了足以让这世道胆寒的毒辣。
    这一夜,风雨大作。泰山派最底层的烧火杂役,亲手將曾经的自己埋在了地下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雨越下越大。
    冲刷了满地的血水,却冲不走空气里浓重的腥气。
    宋当归剧烈地喘息著,双手死死攥著那把沾满碎肉的大铁剪,直到指关节苍白、僵硬,才颓然鬆开手,瘫坐在两具温热的尸体旁。
    他杀人了。
    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杀人,之前废了凌展云,那是兔子急了咬人,但刚才,他是主动的。
    颤抖过后,病態的死寂涌上心头。
    宋当归没有再哭,也没有呕吐,那张常年被灶火燻黑、此刻沾满血污的脸庞上,浮现出平静。
    他在张大头和王二狗的身上摸索,动作熟练。
    两块梆硬的乾粮,几个铜板,还有两个精致的白瓷药瓶。
    拔开瓶塞,一股淡淡的药香扑面而来,这是泰山派內门弟子才能分发到的上等金疮药。
    “真好闻啊。”
    宋当归倒出药粉,洒在自己那条断腿和深可见骨的伤口上。一阵火辣辣的剧痛,隨后是清凉的麻痹感。
    血,慢慢止住了。
    “我在泰山住了一辈子,烧了八年的火,都没有用过这样的金疮药。”
    宋当归捏著白瓷药瓶,嘴角扯出一个讽刺的笑容。
    好人守著本分,只能在雪地里啃冻硬的黑窝头,烂人为了几个赏钱,却能用著门派最好的伤药。
    这吃人的规矩,早就该砸个稀巴烂了。
    他撑著地面站起身,看著脚下的尸体。
    怒火发泄了,但心里总觉得不够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继续赶路。
    必须离开这座已经易主的泰山。
    夜色深沉。
    寒气裹挟著失血过多的虚弱,一点点割开宋当归的意识,双腿重如灌铅,眼前的景象开始扭曲。
    他发热了,烧得浑身滚烫,眼前出现了一层厚厚的白雾。
    在这片朦朧的幻觉中,他听到了一阵轻盈的脚步声。
    “宋当归。”
    一声娇俏却透著冰冷刻薄的呼唤。
    宋当归猛地停下脚步。
    他抬起头,透过重重雨幕,看到了小师妹霜迟。
    她没有死在大火里。
    她就站在几步开外。
    身上穿著他最熟悉的那套素色裙衫,头髮梳得一丝不苟。
    只是,手里拿著一把滴著脓血的匕首。
    “贱骨头!把血书交出来!”
    霜迟满脸狰狞,一步步逼近。
    扬起匕首,朝著宋当归的脸颊狠狠扎了下来!
    宋当归没有躲。
    目光平静如死水。
    连握著树枝的手都没有抬起。
    匕首狠狠刺入了脸颊。
    幻觉痛楚,却比刀割还要清晰。
    “你这辈子就该跪在泥里,就该像条狗一样给我和大师兄摇尾巴!”
    霜迟疯狂叫囂著,又是一刀,捅在胸口。
    “对,我是狗。”
    宋当归看著这张曾经让他甘愿付出一切的脸庞,沙哑著嗓子开了口。
    心里没有了愤怒,也没有了委屈。
    只有將心臟彻底剖开洗净后的空明与释怀。
    “我曾经以为,只要我给你们熬糖,只要我听话,这泰山上就还有一点人情味。”
    宋当归迎著匕首的锋芒,步步向前,任由那虚无的利刃划破皮肤:“可后来我才知道,你们从来没拿我当过人。”
    “所以,都去死吧。”
    宋当归从怀里摸出那把带血的大铁剪,对准了眼前这个折磨了他八年的梦魘,毫不犹豫地捅了过去!
    “哧!”
    幻觉瞬间烟消云散。
    四周依然只有连绵不绝的秋雨。
    宋当归颓然放下手,任由雨水冲刷著滚烫的脸颊。
    “霜迟,我不欠你了。这辈子,下辈子,我们两清了。”
    他低声呢喃,那段长达八年、卑微到尘埃里的单恋,在这一刻,被他亲手斩断。
    从现在起,他只为自己活。
    哪怕是做鬼,也要做个不吃亏的恶鬼。
    宋当归靠在一棵粗壮的老树干上,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。
    他颤抖著手,从胸口摸出了那三封信。
    去嵩山少林寺找苦何住持,路途太远。
    凭他现在的残破身躯,会死在荒郊野岭。
    他把目光死死锁定了那封红色的信件。
    乾封县令姜端。
    “这红信,真能救我的命?”
    他用手指轻轻amp;amp;lt;i class=“icon icon-unie06c“amp;amp;gt;amp;amp;lt;/iamp;amp;gt;amp;amp;lt;i class=“icon icon-unie0f9“amp;amp;gt;amp;amp;lt;/iamp;amp;gt;著信封上微微凸起的金色封漆,迷茫的眼底重新燃起一抹充满希冀与疯狂的火焰。
    那个高高在上、把金子隨手丟给他的神秘少女,既然花钱雇他办事,就绝不会隨便让他死在半路上。
    目標,確立了。
    宋当归將白信和无色信贴肉收好,把红信揣在最容易拿出的地方。
    他咬著牙,拄著树枝,拖著断腿,迎著刺骨的狂风,一瘸一拐地朝著乾封县的方向挪动。
    但他走不到县城。
    老天爷似乎铁了心要收走宋当归这条烂命。
    秋雨演变成了一场百年难遇的暴雨。
    连绵不绝的水流从泰山高处匯聚而下,將崎嶇的山道变成了一条条泥泞的溪流。
    乾封县位於泰山脚下。
    当宋当归拖著残腿,艰难挪动到一处峡谷的半山腰时,耳边传来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闷雷声。
    那不是天上打雷,是来自地底的咆哮。
    “轰隆隆——”
    大地在颤抖。
    泥石流夹杂著参天大树,从山顶奔腾而下!
    山洪爆发了。
    暗黄色的洪流带著毁天灭地的力量,瞬间吞噬了通往乾封县唯一的必经之路。
    宋当归僵在原地。
    拄著树枝的手剧烈颤抖著。
    绝望。
    这是一种远比被人踩在脚下羞辱还要深重的绝望。
    这是天威,是人力无法抗拒的死局。
    “老天爷……你玩我?”
    宋当归仰起头,任由冰冷的雨水狠狠砸进眼睛里。
    那双曾经只会逆来顺受的眸子里,此刻迸发出极度不甘的血丝。
    “我不死的时候,你让所有人都来踩我一脚!我想死的时候,你偏让我捡到金疮药苟延残喘!这是命?你就这么喜欢看我像条狗一样挣扎?!”
    洪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峡谷中上涨,已经漫过了他所站立的青石。
    冰冷浑浊的水流拉扯著他的小腿。
    宋当归一把將手里的粗树枝折断,狠狠扔进水里,发出一声野兽濒死般的嘶吼。
    “那我这次……偏要活下去!偏要活!”
    说罢,他没有往山上退,而是直接纵身一跃,带著那条残腿,主动跳进了滚滚山洪之中!
    刚一入水,巨大的衝击力瞬间將他整个人捲入水底。
    泥沙灌进鼻腔,树枝和碎石狠狠砸在肋骨上。
    但他没有放弃。
    那双满是老茧和伤痕的手,在浑浊的水下疯狂乱抓。
    “砰!”
    一根数人合抱的粗大浮木,重重撞上了他。
    宋当归双手死死抱住那根长满倒刺的木头。
    尖锐的木刺扎进掌心和胸膛,鲜血直流,但他却笑了起来。
    他在洪水里一边咳血一边笑。
    就这样,宋当归死死扒在浮木上,顺著狂暴的洪流,一路翻滚著冲向了山脚的平原。
    不知漂了多久。
    直到水流变得平缓,浮木在一个回水湾处搁浅,他才凭藉著最后一丝本能,从木头上滚落到了泥泞的河滩上。
    这里,已经是乾封县的郊外了。
    雨停了,天光微亮。
    宋当归趴在泥潭里,连动一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。
    伤口泡在脏水里发白翻卷,整个人散发著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。
    “头儿,那边有个活的!”
    沉重的脚步声伴隨著铁尺敲击腿甲的声响传来。
    几名穿著大晋地方差役服饰、腰间佩著长刀的壮汉,骂骂咧咧走了过来。
    连降暴雨,加上泰山派变故导致流民四起,乾封县衙下令抓捕所有在郊外流窜的流民,充作修缮城墙的苦力。
    “又是哪里跑出来的臭叫花子,真他娘的晦气!”
    领头的差役班头捏著鼻子,一脸嫌恶地走到宋当归跟前,二话不说,直接一脚重重地踹在宋当归的后腰上。
    “唔!”
    宋当归闷哼一声,整个人被踹得翻了个面,仰面朝天,满脸烂泥。
    “別装死了!起来!滚去城外服役!动作慢了老子直接砍了你!”班头抽出腰间的铁尺,照著宋当归那条断腿上狠狠砸了下去。
    咔嚓一声脆响,本就脆弱的断骨受到了二次重创。
    宋当归疼得额头青筋暴突,双眼瞬间充血,但他却硬是咬破了嘴唇,没有发出一声求饶的惨叫,惊恐与屈辱在心底蔓延,但他很清楚,现在自己根本无力反抗。
    “还是个硬骨头。”
    班头冷笑一声,目光却突然落在了宋当归那被扯破的胸口衣襟上。
    隱隱约约,露出了一角红色的信封。
    这乱世的差役,都是长著狗鼻子的吸血鬼。
    看到穷光蛋身上藏著东西,第一反应就是抢。
    “这什么东西?拿来!”
    班头伸手就去扯那封信。
    那一瞬间,宋当归本来已经涣散的瞳孔猛地一缩。
    那是他的命。
    那是他去见乾封县令姜端活下去的唯一依仗。
    “別动……別动我的信!”
    宋当归发出一声护食野兽般的嘶吼,双手猛地死死护在胸口,拼尽全力將那封红信压在身下。
    “找死!”班头觉得丟了面子,勃然大怒。
    他高高举起手中的精钢铁尺,带著凌厉的风声,照著宋当归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。
    鲜血瞬间染红了泥地。
    但无论差役怎么毒打,宋当归就是死死蜷缩著身子,將那封信护在心窝处,犹如一尊被砸烂却依然坚固的破庙泥像。
    意识已经渐渐模糊,只有双手还在凭藉本能死死扣著。
    “臭要饭的,老子今天成全你!”班头被这股死不撒手的韧劲彻底激怒,一把拔出了腰间的长刀。
    死亡刀风逼近。
    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。
    “得驾——”
    清脆而沉稳的马蹄声由远及近。
    车轮碾压泥泞的骨碌碌声在寂静的郊外显得格外清晰。
    一辆装潢低调却用料极尽考究、拉车的是两匹纯正西域大宛马的宽大马车,在差役们的身后缓缓停住。
    原本囂张跋扈的差役班头,听到这马蹄声,握刀的手猛地一哆嗦。
    他惊恐地转过身,膝盖一软,扑通一声就跪在了泥水里。
    他身后的几个差役也立刻跟著跪下,头都不敢抬。
    在这兵荒马乱的世道里,能让他们这些地头蛇嚇成这副德行的,只有那种动动手指就能碾死一城人的真正权贵。
    “二奶奶。”
    班头颤抖著声音,对著那辆纹丝不动的马车,深深地將头磕进了泥浆里。
    躺在血泊中、濒临昏死的宋当归,努力撑开amp;amp;lt;i class=“icon icon-unie0e7“amp;amp;gt;amp;amp;lt;/iamp;amp;gt;amp;amp;lt;i class=“icon icon-unie0e8“amp;amp;gt;amp;amp;lt;/iamp;amp;gt;的眼皮,透过模糊的血色,看向了那辆马车。
    马车的车帘,被人用一只戴著极品翡翠玉鐲的手,缓缓挑起了一角。
    宋当归死死护在胸前的那封红底金漆的信,在雨后的晨光下,折射出一抹神秘的光芒。
    “把他带回去。”
    她的声音,比小师妹的声音,悦耳百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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