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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458章 巧遇
    腊月初的时节,早上七点,西京才亮起鱼肚白,广州的太阳已经跃出了地平线。
    天高云淡,万里晴空,朝霞染透了半边天。
    酒店的花园里,六个男人站成两排,迎著太阳打拳。
    都是同样的动作,速度很慢,谈不上什么美感,甚至有些彆扭和怪异。但不大的功夫,除了林思成以外,剩下的五个人的头顶上冒起了白烟。
    乍一看,就觉得好奇幻,跟演电影似的。实则是身体太虚,气血运行的稍一快,身上就冒汗。
    也別管是最老的赵修能,还是中间的王齐志,更或是相对年轻的赵大赵二,以及方进,就没一个不虚的。
    又打了一遍,五个人像是被汗浇出来似的,全上楼去换衣服。
    林思成清清爽爽,额头上连点儿汗星都看不见,当然不用换。
    叶安寧问前台要了湿毛巾,林思成接过来擦了擦手和脸:“李师姐呢?”
    “在楼上整理资料,说是过几天你要用。我想帮忙,但看不太懂!”
    全是工科类的研究数据,她確实看不大懂。包括文保出身的方进和李贞也看不大懂,顶多根据条目的目录归类一下。
    “你给她打电话,等老师他们换完衣服,咱们一起去吃饭!”
    叶安寧拿出手机:“还去满店餐厅?
    5
    林思成摇头:“不,今天吃广式早点!”
    一听有好吃的,叶安寧舔了舔嘴唇。
    差不多十分钟,几个人下了楼,像是约好的一样,两辆奔驰商务开了过来,停在了酒店门口。
    冯三江和丁阿琴下了车,安安静静的等在车门旁边。
    车是租的,一天好几千,但刚刚才从林思成这里赚了几百万,对冯老三而言问题不大。
    关键的是两个人態度:小意中透著諂媚,恭敬中透著谦卑。
    林思成说过好多遍,但两人就是不改。既然说了没用,他也就不管了。
    王齐志瞄了一眼:“赵总,在京城,他们也这样?”
    赵修能回忆了一下,摇了摇头。
    当时,这几个对林思成非常的忌惮,相对敬重,但至少能不卑不亢。
    不像现在,处处討好。
    “那现在怎么就这么卑微了?”王齐志一脸警惕:“总不会是: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?”
    赵修能不知道怎么辩解:有句老话说的好,同人不同命。
    像王齐志,出身贵胄,天生就含著金汤匙,一出生就活在云端里。
    无论是家庭氛围,从小所受的教育,以及一贯的认知,导致王齐志天生就对江湖人物带著偏见。
    更何况,这几个本就是设局下套的下九流,王齐志不得不防。
    但换位思考,正因为是下九流,正因为乾的是下三滥的勾当。如果有洗白上岸的机会,能平平安安,赚乾乾净净的钱,谁不高兴的跳起来?
    对冯三而言,林思成就是那个足可以让他们改命,足能让他们翻身,一辈子可能只会遇到这一次的贵人。
    也就是林思成不喜欢,也不吃那一套。不然他敢跪下来,舔林思成的鞋。
    暗暗感慨,赵修能嘆了口气:“要是三十年前碰到师弟,我能比他更卑微!”
    三十年前?
    王齐志回忆了一下,恍然大悟:三十年前,正好处於特殊年代的末期,赵修能两兄弟差点就被打了靶。
    两人的老婆全跑了,丟下年迈的老娘和四个嗷嗷待哺的娃。要不是老太太有一手修补的手艺,祖孙五口早饿死了————
    王齐志摇摇头:“不一样的!”
    那时候的赵修能是出於生活所迫,不得不重操旧业,但这几个呢?
    要眼力有眼力,要手艺有手艺,却还做局下套,不是下三滥是什么?
    再者,刚开始接触的时候,王齐志又不是没怀疑过,没提防过赵修能?
    当时老赵但凡动点歪心思,王齐志百分百把他送进去————
    赵修能没说话:其实这两个,纯属阴差阳错。
    严格来说,他们的主业並没有脱离正经的古玩行当,包括现在依旧还是以倒腾古玩为主。不过是不小心上了贼船,被那个台湾胖子带上了歪路。
    但无所谓,所谓各取所需:只要这几个尽心尽力,能帮忙查清那几件日本瓷的来龙去脉,林思成完全可以拉他们一把。
    让社会上少几个不安定分子,也算是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了。
    转念间,李贞下了楼,加冯三和丁阿琴总共十个人,上了两辆商务。
    “林生,那直接去西关?”冯三江一贯的恭敬,且事无巨细,“那边有荣华楼,泮溪酒家,莲香楼,这些都是广州的老字號,点心一绝,还有粤曲听————”
    林思成不置可否,看了看王齐志和赵修能:“老师,师兄,去哪一家?”
    “荣华楼吧!”王齐志一锤定音,“东西不错,也没那么吵。”
    叶安寧也举起了手:“荣华楼的鸭脚扎特好吃,还有现撞薑汁奶————”
    林思成点点头:“那就荣华楼!”
    確实,东西很好吃,也很有特色,风景也不错。
    但有一个特点:贵。所以,才那么安静————
    离得不远,出来的又够早,很快就到。
    上下四层,老式的砖混楼,门头上掛著偌大的牌匾:始於1876——————算一算,至今已有一百三十多年的歷史。
    台阶停著好多的电动车,杂七横八。门口人来人往,川流不息。
    怎么看,都是闹市中的闹市区,和“安静”两个字不沾边。
    其次,从外面看,除了歷史悠久一些,好像並不是很上档次?
    其实只要来过的都知道个中原由:比如王齐志,赵修能。没来过的,自然一脸好奇:
    比如赵大赵二,李贞方进。
    看李贞不停的瞅,叶安寧笑了笑:“李助理,你別看外面不起眼,里面消费可贵了。”
    “你也別觉得门口乱!”叶安寧指了电动车,“这十两辆中至少有七辆,都是资產几千万的阿公骑过来的。剩下的那三辆,起步上亿————”
    李贞惊了一下,像是在说:真的假的?
    “別不信!”叶安寧指了指,“进去后你就知道了!”
    说话间,所有人都下了车,乌乌央央的进了店。
    一位十七八岁的小丫头迎了过来:“老板,给伟呀(几位啊)?”
    冯三江报了名字:“西关大屋,姓冯!”
    服务员指著楼梯:“呢边!”
    几人边走边四处打量:民国式的装饰,简易的方桌,蓝皮的椅子,黄、绿、白三套色的满州窗。
    吊灯和屋顶更是復古,像是从民国拆回来的一样。
    二楼靠里的位置立著座小戏台,几个演员边奏边唱。
    李贞听了听,声线不错,至於唱的什么,她一个字都听不懂。
    中间是散台,四周是包厢,地方倒是挺宽,但没几个客人。稀稀落落,三三两两。
    再看装扮,大多上了岁数,年轻人没几个,穿的也挺普通:短衫、长裤、布鞋,有几个甚至穿著人字拖。
    而且坐没坐相,靠没靠相,翘腿抖脚,吊儿浪荡。
    包间的位置很靠前,进去后,服务员烫了碗,又问喝什么茶。
    只当赵修能不是很懂,林思成也肯定没来过,王齐志一手包办。
    茶要的是普洱,虾饺、凤爪、红米肠等点心各来了几道。
    出於好奇,李贞看了一眼菜单:三十八、五十八、六十八、八十八————最高的也就一百二十八,感觉都不是很贵?
    怪的是,王齐志点个不停,而且每道都要好几份?
    但上菜的速度却极快:这边还在点,那边就上了茶和点心。
    当看到端上了来的东西,李贞猛的愣住:一屉虾饺,记得点的应该是什么虾皇饺,將將大拇指那么大的一只,里面就只有四个。
    再看王齐志手里的菜单:六十八————等於这么一只饺子,合十六还多。
    还有凤爪,一屉里面就两个,就普通大小的鸡爪子,卖三十八?
    最不可思议是的那个什么鸭脚扎,怎么看,都只是鸭脚蹼和鸭肠做的,但同样一屉只是两只,竟然要一百二十八。
    不是————这是面塞金丝了吗?
    还有那个什么参粥,比拳头还小的一碗,四十八————
    真的,一点儿都不夸张,几个年轻人像是被惊呆了一样:就已经上来的这些,少说也有六七百块,但给饭量最小的方进,顶多能吃个半饱。
    如果是赵大赵二,少说也得花个两三千才能不饿肚子。如果是林思成,那完了,没个五六千別想出这个门。
    “李助理,现在信了吧?”叶安寧往旁边支著下巴,神秘的笑了笑,“那几位阿公看到没有:人均消费七八百!”
    看著旁边的两桌散台,李贞一脸呆滯:就这个人均消费,在西京,都能去钟楼饭店摆一桌了。
    看他们愣著不动,王齐志拿起筷子:“別愣著,都吃————放开吃,后面还有。”
    这个贵法,让他们怎么放得开?
    正踌躇著,林思成指了指鸭脚包:“先尝这个,看正不正宗。”
    “不是————林师弟,这一个要六十四?”方进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,“这怎么咽下去?”
    “没见识!”王齐志一脸嫌弃,“国宾馆的开水白菜一盘两千,那盘里的白菜顶多值五毛,不照样有人吃?
    上海和平饭店一杯可乐五十,还是两块钱一罐,一罐能倒两杯的那种,不照样有人喝?”
    方进噎住,不知道怎么反驳。
    “老师说的也没错!”林思成笑著辩解,“这是正宗的省级非遗,早些年差点失传。
    据说荣华楼请的是叶家后人(鸭脚扎创始人),如果没说谎,那確实值这么多————”
    说著,林思成咬了一口,微微一嚼,不住的点头:“外酥里糯,鲍汁醇厚,正宗的横山鸭脚。”
    赵二一脸好奇:“师父,你吃过?”
    前世当然吃过,但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来广东,他能到哪里去吃?
    林思成摇摇头:“第一次吃,但书上看过!”
    赵二张著嘴,想了好半天,不知道怎么说。
    他想不通:师父是怎么把书里看的,和嘴到尝到的,给对上號的?
    赵修能瞪著他:“吃你的饭!”
    林思成没见过的东西多了,没去过的地方更是不少,但他会的、懂的,却多到离谱。
    早都见怪不怪了————
    林思成既然说好吃,那味道肯定不差。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,还是真的好吃,就觉得这东西確实挺可口。
    根本不用提醒,王齐志又要了五份。最后,林思成叫住服务员,又加了几份叉烧包和烧麦,並点了两份糯米鸡。
    茶点固然好吃,但也就尝个鲜,吃多了也腻。关键的是量太少,上的又慢,林思成感觉:上菜的速度还赶不上他消化的速度。
    这几样都是现成的,上的快,份量也还可以。上来后,林思成招呼了一声,抢起筷子就吃。
    像是受了传染,没人再顾得上矜持。一时间稀里哗啦,稀里哗啦。
    包括叶安寧和李贞,一口一个包子,一口又一个烧麦。
    什么吃相,什么矜持,压根不存在。
    王齐志有些牙疼:只要跟林思成出来,不管吃什么,不管吃的多贵,吃到最后都会跟打仗一样。
    广州如此,西京如此,京城更如此。
    全是跟著林思成练出来的。无非就是地方不一样:有的在实验室,比如李贞,有的是平时,比如赵大赵二,比如方进。
    至於叶安寧,这是纯馋————
    动静著实有些大,关键是三个服务员专门给他们上菜,竟然都有些上不贏。每一次,撤下去的餐具比端上来的还多。
    不由自主的,隔壁那几桌全看了过来,就连舞台上唱戏的声音都小了一些。
    不用猜,肯定是外地佬,老广没这么吃的。
    但也是真壕:就这一桌子,连几个阿公都看的咋舌。
    正惊奇著,靠后的一桌站起来,仔细的瞅了两眼。然后,其中的一位试探似的挥了挥手:“王阿舅,安寧?”
    王齐志下意识的抬起头,眼中闪过一丝狐疑:四个年轻人,三女一男,模样周正,穿著得体,但他一个都不认识。
    叶安寧辩认了一下,也挥了挥手:“阿棠,好巧?”
    隨后,她又压低声音:“叶安澜的表姐,贝秋棠!”
    叶安寧说的叶安澜,王齐志只是约摸有些印像:应该是丫头的堂妹,二姐夫的堂侄女。老早以前应该见过,但好多年不见,早忘了。更何况她的表姐?
    但要说姓贝,王齐志顿时想了起来:“家里开船厂的那一家?”
    叶安寧点点头——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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