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同学们,今天这节课,我们继续讲麻瓜的通讯方式。”她挥了挥魔杖,黑板上出现了几个大字:电话与电报。
“上节课我们讲了麻瓜的邮政系统。今天讲两种更快的通讯方式——电话和电报。”
她开始讲课。电话的原理、电报的发明、摩尔斯电码的用法。她讲得很快,但很清楚,偶尔举几个例子,偶尔开个玩笑。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,不时有人举手提问。
伊斯特注意到,洛哈特坐在最后一排,羽毛笔在笔记本上沙沙地写。他看起来很认真,一直在记笔记,偶尔点点头,表情专注。
但她同时也注意到——他记笔记的方式不对。伊斯特讲的重点他都没记,倒是记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。比如她举的那个“如果你用电话给朋友打电话,朋友在电话那头说话,你能听见”的例子,他记了满满一行。但她讲电话的原理——声音如何转化为电信號、电信號如何通过电线传输——他一个字都没记。
伊斯特没有说什么,她继续讲课。
下课铃响的时候,伊斯特说:“作业是写一篇短文,题目是『如果麻瓜没有发明电话,世界会变成什么样』。下周一交。”
学生们收拾东西离开教室。洛哈特从最后一排站起来,走到讲台前,脸上带著灿烂的笑容。
“瓦尔德斯小姐!太精彩了!”
伊斯特收拾著教案,头都没抬。“谢谢。”
“你的讲解太清晰了!”洛哈特说,“我从来没听过这么生动的课!”
“谢谢。”
“特別是你讲电话原理的那部分——太有启发了!”
伊斯特终於抬起头,看著他。“是吗?你记笔记了吗?”
洛哈特愣了一下。
“记了!当然记了!”他翻开笔记本,递给伊斯特看。
伊斯特扫了一眼,上面写著:电话——两个人隔著很远可以说话。电报——用点划传信息。摩尔斯电码——点划代表字母。
全是她讲的时候隨口带过的东西,没有一个是重点。
她合上笔记本,还给洛哈特。
“记得很好。”
洛哈特笑了,牙齿白得发光。
“我以后还能来听吗?”
伊斯特看著他,心里想:这人到底是真的想学麻瓜文化,还是只是想找个地方展示他的存在感?
“可以。”她说,“只要你不打扰我上课。”
“不会的!”洛哈特说,“我保证!”
他转身走出教室,天蓝色长袍在门口飘了一下,然后消失了。
伊斯特站在讲台前,看著空荡荡的教室,嘆了口气。
“麦格教授说得对,”她自言自语,“新教授互相听课是传统。但这个传统能不能改一改?”
没有人回答她。
洛哈特果然又来了。
周三下午,伊斯特给二年级上课的时候,他又坐在了最后一排,穿著另一件长袍——浅绿色的,上面绣著蝴蝶。
“今天讲麻瓜的交通工具。”伊斯特站在讲台上,“自行车、汽车、火车、飞机。”
她开始讲课。自行车的原理、汽车的发明、火车的歷史、飞机的构造。她讲得很快,但很清楚,偶尔放几张她用魔法幻化出来的图片。
洛哈特坐在最后一排,羽毛笔在笔记本上沙沙地写。伊斯特注意到他今天换了一种记笔记的方式——不是记她讲的內容,而是记她讲的时候用了哪些例子、开了哪些玩笑。
这人不是来听课的,是来学怎么当老师的。
伊斯特在心里翻了个白眼。
下课之后,洛哈特又走到讲台前。“瓦尔德斯小姐!你今天讲的那个飞机的原理——太精彩了!我从来不知道麻瓜能飞上天!”
“他们不能飞。”伊斯特说,“他们坐在金属管子里飞。”
“对对对——金属管子——太有意思了!”洛哈特在本子上记了一笔,“我以后写书的时候可以用这个素材。”
伊斯特看著他,突然问:“洛哈特教授,你写过关於麻瓜的书吗?”
洛哈特愣了一下。
“没有——呃——暂时没有——但以后可能会写——”
“那你最好先了解一下麻瓜。”伊斯特说,“不然写出来会闹笑话。”
洛哈特的笑容僵了一瞬,但很快恢復了。
“你说得对!所以我来听你的课嘛!”
他转身走了。
伊斯特收拾好教案,走出教室,在走廊里,她遇见了麦格教授。
“洛哈特又来听课了?”麦格教授问。
“对。”伊斯特说,“第三次了。”
“感觉怎么样?”
伊斯特想了想。
“他记笔记的方式不对。我讲的重点他都不记,记的都是些废话。”
麦格教授的表情没有变化。
“也许他只是在学习你的教学方法。”
“那他应该学学怎么抓重点。”伊斯特说,“而不是学我讲笑话。”
麦格教授的嘴角弯了一下。
“你对他的要求太高了。”
“我对教授的要求不高。”伊斯特说,“我只有一个要求:別穿著孔雀蓝长袍来上我的课,但他每次都穿。”
麦格教授终於没忍住,轻轻笑了一声。
伊斯特看著她笑,心里的烦躁消了一些。
“麦格教授,”她说,“你说他会不会把我们的对话写进他的书里?”
麦格教授的笑容立刻收了回去。
“最好不要。”
“他要是敢写,我就把他的孔雀蓝长袍变成蛇。”伊斯特说。
麦格教授看了她一眼。
“你会吗?”
“当然会。”伊斯特说,“我的变形术虽然不如您,但变个蛇还是没问题的。”
麦格教授没有说什么,但她的嘴角又弯了一下。
晚上,伊斯特去餵勋爵的时候,把洛哈特的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。
勋爵蹲在窗台上,啃著鯊鱼乾,偶尔动一下耳朵,表示“我在听”。
“他今天穿了一件浅绿色的长袍,上面绣著蝴蝶。”伊斯特坐在沙发上,一边摸勋爵的背一边说,“蝴蝶!你能想像吗?一个成年男人,穿著绣蝴蝶的长袍,在走廊里走来走去。”
勋爵的耳朵动了一下。
“而且他每天换一件。孔雀蓝、深紫、天蓝、浅绿——我怀疑他有一整个衣柜的长袍,专门用来展示他的品味。”
勋爵继续啃鯊鱼乾。
“他的书也很有问题。”伊斯特说,“每一本都在夸自己。我让莉拉给我念了几段——『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』、『我毫不犹豫地』、『我优雅地挥动魔杖』——全是『我我我』。一本书里出现几百次『我』,这正常吗?”
勋爵停下啃咬的动作,抬起头看了她一眼。
那个眼神的意思是: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不操心別人的事。
伊斯特读懂了,她嘆了口气。
“好吧,不说了,反正不关我的事。”
她继续摸勋爵的背。勋爵的毛在烛光下泛著金色的光泽,摸起来像丝绸一样滑。伊斯特的手指从它的脖子一路顺到尾巴根,勋爵的尾巴尖微微翘起来,那是它舒服时的表现。
“勋爵,”她轻声说,“你说洛哈特有没有可能是个好人?虽然他看起来很蠢,但也许他只是不会穿衣服?”
勋爵没有回答。
“算了,”伊斯特说,“不管他是不是好人,只要他別来烦我就行。”
她低下头,在勋爵的头顶亲了一下。
勋爵的耳朵猛地向后一压,整只猫僵了一秒,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啃鯊鱼乾。
伊斯特笑了。
“晚安,勋爵,”她说,“明天给你带整条鯊鱼乾。”
勋爵的尾巴尖晃了一下。
伊斯特站起来,走出教室,沿著走廊往北塔走去。
月光从窗户照进来,在地面上投下银白色的光斑。远处的城堡安静下来,只有偶尔传来费尔奇巡逻的脚步声和洛丽丝夫人偶尔的“喵”。
伊斯特深吸一口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