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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14章 赵曦的提议
    “一个歷史级难题,让大家去解。”
    章旷这句话,让所有的学生都激动不已。
    终於,又上课了。
    而且这一次不只是听课,大家还可以提意见,也许自己提出的方案,会成为书院的一部分,以后一直被人尊崇,甚至留下典故!
    如稷下学宫、文翁石室一样有名。
    虽然学生们已经有那种想法,觉得应天书院以后应该会很有名,但他们毕竟还想不到这书院会有多有名。
    但,现在书院要创新之后,他们就確定以后这书院会有多有名了。
    第二天早上集会?
    哪能等这么久!
    晚上,应天书院內部,灯火通明。
    很多学生都在交流意见。
    讲真这应天书院內部虽然的確都是官宦子弟,以后有一大波是走的门荫入仕的,但所谓时势造英雄,他们中很多人都是青史留名的,甚至在自己的领域在歷史上都是非常重要的人物。
    这些被歷史已经確定过会成功的人,实际上是不缺智慧的,只是太年轻,缺乏经验。
    所以,给他们哪方面的经验,他们就在哪方面能翻出花来。
    为什么书院里灯火通明?因为他们点了巨多的蜡烛。
    他们哪儿来的蜡烛?
    因为他们发现了新的蜡烛原料,这事儿是书院中一名叫做蔡高的学生发现的。
    乌相子可以做蜡烛这事儿在齐民要术中就有记载了,所以对古人来说不是秘密,只是要种植乌相有难度,需要【资本】。
    而蔡高,则是在研究真理的时候,发现了白蜡虫有类似蜡的东西。
    这植物和动物怎么能產生同一种东西呢?
    进而,蔡高发现,蜂蜡也是一种蜡。
    只是要做蜡烛,用蜂蜡当然不划算,於是蔡高就盯上了白蜡虫。
    很快蔡高就通过研究发现,白蜡虫喜欢在梣树上面。
    而应天书院有大量的田地,很多地方就有梣树,这东西是用来做棍子的,毕竟太祖传了棍法的,书院建设起来后,大家时不时还是要意思意思的。
    没想到,现在梣树被蔡高搞成白蜡虫的虫巢了。
    这傢伙为了省去培育的时间,僱人到处抓白蜡虫,直接拿来书院的树上做实验。
    於是,让他採集到了大量的蜡。
    歷史上一开始更早时代没人发现这件事情,因为气候不同,到了宋朝,白蜡虫和梣的分布开始大面积重叠了。
    这一点大概是北宋中期被人发现的。
    而梣也就顺利的变成了白蜡树。
    当然,宋人发现这种好东西后,本地人是享受不到的,虽然白蜡树上寄生白蜡虫,能培育白蜡做蜡烛。
    但白蜡树太难成才了。
    这玩意儿,最终生產又落到了蜀地。
    蜀地气温適合白蜡虫不说,还有另外一种白蜡虫喜欢的树,女贞树,也就是腊树。
    那玩意儿就跟野草一样容易栽活。
    所以到了宋末,蜀地白蜡產量直衝千万斤,直接把顶奢用品蜡烛变成了经济產品。
    要不说蜀地老造反呢,大宋疯狂搜刮蜀地。
    结果蜀地从宋初的占据大宋gdp的百分之几,逆势暴涨到了百分之二十。
    人口也是,到了宋末,蜀地人口都占据全国五分之一了,成都府一个地方的人口记录在五百万到千万之间,这搁谁当皇帝谁都怕。
    当然,白蜡虫培育这事儿,章旷也知道。
    章旷等他们培育,等培育好了,带一批送去蜀地再说。
    在电气化之前,蜡烛有多重要,不言而喻,在搞不定石油之前,白蜡虫的养殖该推广还得推广。
    这事儿可以在二郎诞的时候办。
    继锦、绣、酒、茶、炭、盐之后,又一种能赚大钱的生意。光是这一种东西,就能把目前跟隨陈尧咨的蜀地官员给笼络一大批。
    至於蔡高,这位歷史上非常知名的善於断案的官员,蔡京的堂哥,章旷有意带他走另外一条路。
    他当官员,还得早死。
    蜡烛灯火中,学生们兴奋地畅想未来。
    章旷则是在院子里看月亮。
    屋里热。
    看著月亮,章旷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:“出来。”
    赵曦走了出来。
    章旷看了看赵曦,笑著:“学院里的学生都在聊明天的事情,你不去吗?”
    赵曦摆了摆头:“不太————合適。”
    晚上不是白天,又是大热天,很多人在自家院子里不穿衣服的。
    比如章旷,穿的就是剪裁成背心一样的衣服。
    章旷才不管什么士大夫的规矩呢。
    不过毕竟章旷还是老师,注意了影响的,而有的学生直接就是赤膊。
    赵曦怎么好去和他们討论呢?
    章旷笑著:“反正都是討论,你可以和我討论。”
    赵曦进入院子里,有点小女生的犹豫和扭捏,最终还是开口:“我有两个想法。”
    章旷:“你说。”
    赵曦:“第一是,建立女子学堂。”
    这个时代理学还没开始,所以女子並没有被有太多限制,而各家贵族的女子都是在读书的,只是是在家族私垫,甚至比较有钱的会邀请老师到家里上课。
    甚至长期养一个读书认字的女子,专门给家里的小女孩上课。
    赵曦的第一个提议,就是应天书院建立女子学堂。
    章旷想了想:“不错的主意,不过也许需要你花一辈子时间才能去实现,你觉得你可以做吗?”
    这问到赵曦的思考盲区了。
    她以前还没想过一辈子的事情。
    “第二件事情呢?”章旷没有让她回答,而是继续提问。
    赵曦:“第二件事情,就是培养女医官。”
    章旷:“哦,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?”
    赵曦脸红了一下:“因为生孩子很难。”
    章旷严肃的点了点头。
    大概是十年前,大宋颁布了《天圣令》,里面规定【女医取官户婢年二十至三十、无夫无子、性识慧了者,太医署博士教以安胎產难、疮肿伤折、针灸之法,五年成业。】
    女医专门在安胎,疮肿,针灸三个领域学习。
    因为这三个领域,男女有別,男医生不太好给女贵人们看。
    章旷:“我记得朝廷有培养女医官,为什么应天书院还要培养女医官呢?”
    赵曦看章旷很严肃,脸红也消失了,严肃了起来:“因为朝廷培养的人,只够给公卿王侯看病。”
    “老师你跟我们谈起过尊严的事情,平民女子也是要有尊严的。”
    所以时代的局限性摆在这里,赵曦並没有考虑到更多,只是考虑到了平民女子的尊严问题。
    的確,皇家贵族大官女眷,绝不可能让男医生去脱光衣服针灸,治疗皮脂腺囊肿,或是接生这样的活儿。
    他们需要女医生,如果对应的想一下,平民女子也是需要的。
    章旷:“但如果你去问问平民女子,她们应该不是特別在意这个,她们更先考虑的是要活下去,然后才是尊严。”
    赵曦听到章旷的说法,有点犹豫。
    思考了一下,她才开口:“所以————”
    章旷:“先培养男医生,同步培养专门接產接生的助產士,最后再考虑培养女医生。”
    赵曦对外界也不是很懂,既然章旷这么说了,那她就觉得,应该如此。
    “好。”
    章旷:“只是要建立医学班培养医生?怎么做呢?”
    这问到关键了,赵曦:“我觉得,我们现在研究这一套研究真理的方法,对医学还是很有用处的。”
    “所以,应该找来几个好医生,然后教他们这些方法,让他们依靠逻辑学研究新的更多的医术。”
    章旷深吸了一口气。
    这个建议当然是好的。
    但实际上,章旷並不是那么想要办这件事情。
    讲真,要说教这个时代的医生,那纯属吹牛哗了。
    章旷最多给他们一点思路。
    什么解剖学?这个时代的医生把章旷吊起来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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