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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09章 见面
    “咦,你怎么不去见蝙蝠侠,我准备了一大堆笑话呢!”
    “还不是时候。”
    听见这小子的话,鸦鸦歪了歪脑袋,用一种诡异的方式盯著他。
    杰森双手插在衣兜,无视了奥兹的视线。
    他外表看上去是漫无目地的走著,实则在清理塔利亚放在他身上的所有gps定位仪。
    背包,手机,衣服,笔记本电脑以至於鞋底,都有定位装置的痕跡。
    杰森不动声色丟掷出一颗定位器,然后说道:“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想要去见他,我说的只是回家。”
    “是吗?”
    说话期间,鸦鸦和一位路过的哥谭市民打了个招呼,后者愣了一下,也抬起手臂挥了挥。
    奥兹问:“是不想还是不敢?”
    “
    ”
    杰森在道路前头走进一家咖啡馆,嘴里说道:“都没有,我现在就在监视他。”
    “一家咖啡馆?”
    “一家可以能够看见他並不被他怀疑的咖啡馆。”
    奥兹疑惑,以蝙蝠侠的多疑性格,確定不会在咖啡馆沙发底下偷偷放个监视器吗?
    杰森点了杯热可可,以及一份炸薯条,来到一处视野极佳的窗边位置。
    他主动解释道:“因为这是我之前特別喜欢的咖啡馆,以一位父亲对自己儿子死亡的態度,我想他不会有心思多疑。”
    奥兹再问:“好吧,那我们为什么不回庄园呢?”
    杰森没回答,而是目视走过来的店员。
    店员端著热可可和炸薯条走了过来,上餐速度比哥谭警局的出警速度还要快。
    店员將热可可和炸薯条放下,然后对著杰森打趣道:“你养了一只乌鸦?”
    杰森看了眼鸦鸦,已经在啃食薯条了。
    “並不是我养的。”
    多亏了编蝠侠的教导,他易容技术一向还行,能够让这位曾经聊过天的店员认不出他。
    当然,一个死过的傢伙重新出现,本身就让人意外了。
    “好吧,告诉你个秘密,乌鸦不是不祥的象徵哦。”
    “5
    “”
    杰森点点头,饮了口滚烫的热可可。
    在被蝙蝠侠收养前,他曾是哥谭街头挣扎求生的流浪儿。
    有时候一杯便宜、香甜且迅速提供热量的热可可,无疑是最佳的选择。
    儘管大多时候他只能望著別人吸食饮品,然后独自咽口水,假装自己也喝过。
    “想要在外面找到蝙蝠侠是件很困难的事,隱秘就是他的人生。”
    杰森说:“我不回庄园的原因是因为那是一座安全要塞,他每个月都会定期修改安保系统,我多半是进不去的。”
    鸦鸦叼著一根薯条放在嘴边,靠在窗边,像是抽菸一样,把薯条夹在翅膀间。
    “你这说假话的功夫也是蝙蝠侠教的?”
    “什么?”
    “你觉得一位父亲会取消自己儿子曾经的身份认证吗?”
    ”
    “”
    鸦鸦咬了口薯条,“所以你就是不敢去见他。”
    在奥兹看来,杰森现在没有受到拉撒路之池的影响,精神层面对比原来,肯定是要清醒很多的。
    如果在没传出蝙蝠侠身边多了一位新的罗宾。
    奥兹確信杰森会迫不及待地回到对方身边。
    但偏偏对方现在有了新的罗宾。
    以这位孤零零在哥谭街头长大的孩子性格,恐怕是很难再主动选择回去”蝙蝠侠身边的。
    具体杰森是怎么想的,奥兹不知道。
    反正他知道这傢伙又开始沉默了,回到了未抵达哥谭前的状態。
    过了大概十几分钟。
    杰森突然开口:“他来了。”
    闻言,鸦鸦扭头看去,窗外啥都没有,连个鬼影都见不著。
    奥兹回头,桌面摆放著一杯喝完的饮料杯,以及还剩一些的炸薯条。
    至於座位。
    早就空荡荡的不见人影了。
    奥兹大怒:“为什么我也能中招!?”
    就像杰森说得一样,在外面找到蝙蝠侠是件很困难的事,你几乎很难找到他留下的痕跡,而且就算你找到了,他的反侦察能力和敏锐的性格也会第一时间发现你。
    当然,凡事都有例外。
    例如你主动挑起一场暴乱”,恰好又赶在他最活跃的时间点。
    杰森在蝙蝠侠那里学过很多知识,同样也有很多东西没学到。
    像是一切关於杀人的技巧。
    如果他会研发定时炸弹,那么街头交易的毒贩死亡引发的动静会让有更多的时间望著蝙蝠侠。
    可惜的是,他不会。
    他只能將塔利亚给他准备的一大笔金钱洒在他们交易的过程中。
    而原先待著的咖啡馆,与交易地点不过一条街的距离。
    看完便可以回去,然后无事发生。
    “见鬼,你耍我?!”
    “我耍你?!我蠢到用一大笔钱来吸引你的注意力吗?!”
    .
    .
    毒贩爭吵的声音传入楼房天台。
    红罗宾提姆·德雷克看了眼身旁的黑暗骑士,如往常一样沉默,白色眼罩镜片让人根本看不清他到底在想些什么。
    “这是有人故意这样做的。”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
    “但会是谁呢?”
    ”
    “”
    提姆藉助眼罩科技,发现这些纸幣都是货真价实的金钱。
    他偏了偏头,注意到了一个简陋的装置,如同放在门上方的恶作剧一样。
    只要门一推开,恶作剧便会砸下,落在推开门人的脑袋上。
    而这个装置,则是一个到点就会......洒钱的装置?
    思考之余,身旁的黑暗骑士已是化作一道残影跳了下去。
    “太棒了,我都差点忘记自己是你队友了。”
    提姆无奈,也跟著落了下去。
    他的身躯在墙壁间翻转跳跃,最后一脚踹在一位毒贩下巴。
    毒贩顿时昏晕过去,摔倒在地。
    提姆看了眼蝙蝠侠,才发现其他人早就被他给解决了。
    也就是说这整个期间,他只是踢了毒贩下巴一脚,然后剩下的全被这位黑暗骑士解决了。
    “你知道吗,我其实是你的队友。”
    “嗯哼。”
    “所以可以不用那么急著解决这些人,像是省点力气什么的。”
    “嗯哼。”
    “算了。”
    “通知哥谭警局,喊他们来收拾这些人。”
    蝙蝠侠看了眼地面昏迷的毒贩,然后弹出鉤索枪往天台射去。
    他回头看了眼罗宾,同样也注意到了不远处街道上发愣的市民,此刻正傻傻的看著他们。
    “这里交给你了,队友。”
    嗖的一声,蝙蝠侠的身影消失不见。
    提姆单手叉腰,然后抬起一只手放在眉前,语气无语。
    “你还真是......算了。”
    自己应该习惯的。
    毕竟这是蝙蝠侠。
    他一回头,注意到了不远处的哥谭市民。
    “別担心,蝙蝠侠和罗宾解决了这些罪犯!”
    下一秒,他看见一只黑色大鸟落在那市民头上,连续拍了他几下脑袋,似乎在恼火这傢伙没管自己?
    提姆不太清楚,因为不止对方一个人往这边看来了。
    他拨打了与警局合作的专用路线,后者说自己一分钟內抵达。
    提姆注意那位养了黑色大鸟的傢伙还在看著自己。
    於是他露出一口牙齿,大笑点讚:“老兄,你养的鸟很漂亮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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